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管理行业标准菱镁制品用轻烧氧化镁(WB/T1019-200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菱镁制口用轻烧氧化镁的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菱镁镁制品所用的由菱镁矿(MgCO3)经煅烧、粉磨而成的轻烧氧化镁。
2、分级 轻烧氧化镁按YB/5206分为QM-85、QM-80和QM-75三种牌号,按活性氧化镁含量及其配制的氯氧化镁水泥的物理学性能将产品分为优等品(A)、一等品(B)和合格品(C)。
3、要求 3.1 外观质量 同一批量的轻烧氧化镁,应具有相同的颜色,不允许有受潮结块现象。 3.2 化学成分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化学成分 单位为%
牌 号 QM-85 QM-80 QM-75
级 别 优等品(A) 一等品(B) 合格品(C)
MgO ≥ 85 80 75
活性MgO ≥ 65 60 50
游离CaO ≤ 1.5 2.0 2.0
灼烧失量 1~9 ≤12.0
3.3 细度 细度用80μm方孔筛(180目)和125μm方孔筛(120目)筛余率表示。优等品、一等品80μm放空筛筛余率不得超过10.0%,合格品125μm方孔筛筛余率不得超过3.0%。 3.4 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6h。 4.5 安全性 用试饼法检验必须合格。 4.6 强度 名牌号、级别轻烧氧化镁配制的氯氧镁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表2数值。 |